人事函〔2017〕6号
关于开展首批“胡杨学者”、“胡杨名师”
遴选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贯彻落实学校2016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的规定,现就做好首批“胡杨学者”、“胡杨名师”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条件
“胡杨学者”人才工程包含三个层次,“胡杨名师”人才工程包含两个层次。满足“胡杨学者”或“胡杨名师”相应层次“基本条件”和“业绩条件”的我校在编人员均可申请特聘教授(非我校在编人员可申请“胡杨学者”讲座教授)。
各层次胡杨学者、胡杨名师申报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见《西安科技大学胡杨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6〕43号)。
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
二、聘任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申请人如实填写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。
(二)学院(部)审核推荐
学院(部)教授委员会按照相应条件,认真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签署推荐意见,按照《西安科技大学“十三五”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》中的指标限额择优报送至人事处。
(三)学校评审
对胡杨人才工程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业绩进行审核,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。
(四)公示
将拟聘任的人员名单全校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7天,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议。
(五)聘任
公示结束后,学校与受聘人员举行聘任仪式,签订聘任合同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人员及所在学院(部)应提供如下材料(纸质版一式一份,电子版):
(一)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申请表》,表中业绩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。
(二)附件材料。包含:
1.附件材料目录(须标注页码);
2.在国内外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;
3.申报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
4.论文的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;
5.推荐表中列举的SCI、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;
6.反映教学方面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。
(三)学院(部)院填写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候选人业绩一览表》,并将推荐评议意见和候选人相关材料于
联 系 人:张向荣、严锴
联系方式: 83856399、83856395
附件:1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申请表》;
2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名师”申请表》;
3.《西安科技大学“胡杨学者”(“胡杨名师”)候选人业绩一览表》。
人事处